2016-01-06来源:本站采编
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考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州委编办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调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调动
根据公示情况,由州委编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六、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七、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866683
监督电话:0834-3865539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