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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公告(2)

2016-01-05来源:本站采编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毕业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笔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

(三)笔试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北川政务网上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包括责任心、上进心、思维能力、组织能力等。

(三)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其是否进入体检,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北川政务网上公布。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由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聘)人选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十、办理人事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聘)人员,按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十一、选调(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选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4822937 (县委组织部)

0816-4823175 (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0816-4821390 (县纪委监察局)

十二、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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