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6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人民法院审判队伍建设,保障人民法院一线办案,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同意,由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名,男女不限。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热爱审判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时间证明,毕业文凭在2015年7月之前提供);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至1995年2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达州市常住户籍;
(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法院辅助性质的工作,有C照以上驾驶资质的优先。聘用司法警察岗位,复转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月13日。
2、报名地点: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8楼)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相关学历证件,有关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驾照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不收费用,体检费用自理。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通川区人民法院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4日9:30至11:00。
2、笔试地点: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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