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1来源:本站采编
七、聘用
2015年3月31日前,经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拟聘人员,由青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人员,青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青神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12388
咨询电话:青神县委组织部:028—38811537;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16634。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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