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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2015年教学科研岗招聘公告

2015-01-15来源:本站采编

因学院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教学科研岗:4人

   2、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和环境法优先。

二、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及学院安排,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

2、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应达到学校、学院对该岗位的要求;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和服务于学生;

4、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经历 ;

 2.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

 3.申请当年已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前景;

4、已在CSSCI来源期刊或来源集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法学类论文4篇(第一作者)。


四、招聘程序

1. 应聘人员登录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http://rsxxgl.scu.edu.cn/Common/Recruitment.aspx),填写个人应聘申请;填写个人应聘申请;注册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 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甄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 由法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师选聘专委会和相关部处人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 学校审批。

五、待遇

按照四川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3月20日。

2. 联系地址:法学院     联系人:悦洋  联系电话:028-85990911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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