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巴市组通〔2014〕69号)的要求,现将我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计划数,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通过组织任命,但未经选举产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干部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19日。
2.报名地点:南江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708室。
3.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选举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4.资格审查:2015年1月14日至22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考察
2015年1月23日至1月31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程序上报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聘用
2015年3月21日至31日,经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拟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根据拟聘人员情况,确定聘用单位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八、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填表说明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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