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1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和加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按考调名额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闱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选。
本次所有考调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暂定2016年1月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考调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不加试笔试科目的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笔试科目的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加试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将在本考调公告发布网上公布。
(五)考察
本次考调人选实行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各考察单位及主管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考调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调对象,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公示。
(八)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8200730 5103556。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820044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103735
各考调单位电话:
宜宾市法学会 2330687 李老师
宜宾市医保局 8203973 吴老师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5103579 罗老师
宜宾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8222136 刘老师
宜宾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8222136 刘老师
宜宾市种子站 8221637 张老师
宜宾卫生学校 8226343 张老师
附件:1.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3.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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