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5来源:本站采编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及人员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1份)、岗位要求其他所需有关证明(1份)。
(2)《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正反面打印。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经信委、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对人员身份、条件等进行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00报到参加面试,面试地点: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永盛路1号),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重点了解报考者的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情况。如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选调岗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若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选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调动(聘用)资格,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3773605
监督电话:0830-3751835
附件:1.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证明样式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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