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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

2015-12-23来源:本站采编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

(二)报名地点及办法: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再到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进行复审。

六、考核

成立考核组对报名者进行德、能、勤、绩、廉,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由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由我院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八、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我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并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纪律要求

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经办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聘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832-2106023、2101609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10016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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