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来源:本站采编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请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鲜章);
6、县(市)组织、人社部门或州级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三)考试 。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遴选计划。
1、笔试科目: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相关能力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015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到州委宣传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12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定于12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12月12日下午5:00到州委宣传部干部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岗不相适(试用)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
体检合格者,由州委宣传部负责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
六、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遴选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七、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省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纪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八、本简章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州委宣传部干部科 0834-3865325
监督电话:州委宣传部纪检组 0834-3865586
附件:《2015年凉山州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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