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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绵阳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5-11-1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my.scpta.gov.cn、绵阳经开区政务网http://www.meda.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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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

5.年龄:18-35周岁(1979年11月25日-1997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学历、年龄要求的见附件1《2015年下半年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8.工作经历年限指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8.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7日24: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卫生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以电话咨询经开区党群部。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报考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8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17: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请报考者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9日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 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二种类型: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11月25日在乡镇及以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待打印了准考证后,务于2015年12月15 - 18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12月23日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经开区监察局、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1:3。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

2.资格复审经开区党群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于2016年1月上旬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制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

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存单等证明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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