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7来源:本站采编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1月27日下班前(8:30-12:00,14:30—18:00)到遴选机关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申论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日内,在遴选机关及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该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该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由遴选机关通知本人到遴选机关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遴选机关及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按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统一指导下,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各遴选机关及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遴选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后,填写《遂宁市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市人社局(0825)5863155
九、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市商务局人事科0825-2326867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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