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2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岗位和人数: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员2人(合同聘用制,无编制)。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
(二)岗位要求: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
3.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法律相关专业;
4. 曾任审判员者、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适当放宽岗位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11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com/jq/6325451.aspx(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三、招聘程序
(一)初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初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复试:初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复试人员,未通过初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复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复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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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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