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0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米易县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确保米易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意见》(川委办发[2014]7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米易县卫计局拟公开考核招聘4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www.pzhpta.gov.cn)、米易县公众信息网(www.scmiyi.gov.cn)发布) 。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下半年米易县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6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1月18日—1997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根据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可以考核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的人员(截止报名时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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