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9来源:本站采编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精神,参照《关于州直部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西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西昌市禁毒宣传教育服务中心的通知》(西编发〔2015〕165号)等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遴选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西昌市禁毒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禁毒宣传人员2名、文秘1名、综合业务3名。
二、遴选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年度考核无不称职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6.符合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7.遴选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资格、经历等职位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报名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达到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4日在市委政法委政治处(市政府320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公开遴选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遴选职位报考。
2.填报信息。准确填写《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贴上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在简历中注明,并按要求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查后盖上鲜章,报名时交报名处。
3.报名时报考者须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提供学历、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份,交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
报考者由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11月11日在市委政法委政治处(市政府32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人员与遴选名额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未达到3:1的,经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削减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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