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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5-10-26来源:本站采编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学生成绩档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1日(周六);

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

(一)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考生综合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江阳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阳区人社局在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jyr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考生经聘用后,在江阳区疾控中心的最低服务期为6周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江阳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621 、0830-3191419。

监督电话:0830-3104484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2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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