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来源:本站采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进行相应调减。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四)考试成绩计算
1.A类(公共类)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2)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B类(卫生类)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60%+政策性加分;
(2)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具体体检时间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人才网公布。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聘用手续需在2016年7月取得与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局邀请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84923539
政策咨询电话: 028-84997012(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2015年金堂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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