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来源:本站采编
4、资格审查:
由市委党校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公开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直接考核聘用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期间,如无人报考,可适当顺延报名时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计划。
(二)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考核程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市委党校具体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委党校负责通知考生。
(三)考察
由市委党校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直接考核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中不合格人选取消其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直接考核聘用名额实行等额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在体检报告出具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职位,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原工作单位、拟录用单位、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反映,经查实后出现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中,按同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直接考核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终审确认,并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公开直接考核聘用条件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党校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并报请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委组织部将聘用结果报告给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817-2802607。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考试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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