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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招聘员工的公告(2)

2015-10-19来源:本站采编

(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有财会类、财务类、经济类、审计类、金融类、建筑工程类等相关初级职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中级职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5分。

3.面试。分岗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低于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4.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全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主要审查应聘考生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聘岗位的要求。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政审考核时间计划安排在2015年11月上旬进行。

(五)递补

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仍有缺额的,国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提前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

新聘员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领取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1400元/月/人,绩效工资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另外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适当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叙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因应聘考生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叙上述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体检、政审考核、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若本次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则对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行递减。

(四)本公告由叙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监督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国资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0830—6232218

叙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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