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来源:本站采编
四、选拔方式
(一)笔试:10月24日上午9:00在西南大学进行集中笔试(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根据每个职位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现场通知。面试采取说课、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现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与确定的拟聘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往届毕业生当场签订《意向合同》。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合同》时,将与学校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五、资格复审、体检
凡与学校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
资格复审时以下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身份及无违法违纪证明;
2.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统一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12个月(在编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应聘人员作为资阳市雁江区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26921180(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26223710(雁江区教育局)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选拔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计划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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