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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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盖有鲜章的《报名表》2份;
(2)毕业证、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报考“团聚工程”的事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分居五年证明材料。
5.领取准考证和缴费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绩量化考核成绩2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3日左右在汶川门户网和汶川电视台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调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务费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绩量化考核
面试后,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量化考核,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总分为20分。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才引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团聚工程”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分居时间长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采取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人才引进和干部“团聚工程”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考调工作纪律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汶川县2015年人才引进暨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 0837—6448627、0837—6222850
监督电话: 0837—6225489
附:1.汶川县2015年人才引进暨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2.汶川县2015年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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