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来源:本站采编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合江县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档案等是否真实;了解应聘者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审查应聘者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的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件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社局、合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858696(合江县卫计局)
0830-5269814(合江县人社局)
2.合江县2015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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