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来源:本站采编
四、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方式按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面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富顺县交警大队401会议室。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临时公布。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二)政审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富顺县交警大队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有关情况。同时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他不良表现等。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后经考
核合格进入试用期。
八、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由富顺县交警大队统一提供食宿,分两班24小时执行勤务。
九、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按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由富顺县交警大队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五险”+绩效考核奖的薪酬待遇。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十、本《公告》由富顺县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708706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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