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来源:本站采编
3、联系电话:0826-2334433,18008266815。
4、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填写《广安市总工会公开遴选事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事业人员在编在职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遴选资格。
(二)考试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写作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于2015年10月16日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广安市总工会网站公布。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广安市总工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实行2个月顶岗试用,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155332。
附件:市总工会遴选报名登记表
广安市总工会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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