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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3)

2015-09-17来源:本站采编

七、考核

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考核招聘报考岗位编码为20150504、20150505、20150506、20150508、20150509、20150510的人员,自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不满5周年(含试用期)不得调动(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其中招聘岗位编码为20150504、20150505、20150506、20150510以“其他要求”中“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人员和招聘岗位编码为20150508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自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岗位编码为20150511、20150512、20150513的人员,自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不满5周年(含试用期)不得调动;报考岗位编码为20150514的人员,自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确认招聘资格之日起,工作满3年后方可调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3058

利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306515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利 州 区 监 察 局:3267755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利州区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9月1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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