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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9-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雷波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26个,招聘名额123名(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122名),其中: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044)仅限退役大学生士兵、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未转正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一村一社)人员报考,具体岗位见附件《雷波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23日。

5、报考者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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