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6来源:本站采编
1、《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请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报考财会岗位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遴选计划。
1、笔试科目:
(1) 文秘岗位:公文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 财会岗位:财会人员综合业务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 机要岗位:文秘和机要保密等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015年9月23日(8∶30-11∶30)到州人大常委会办政保科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比例:按照遴选计划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岗不相适(试用)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七)考察
试用合格,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八)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
六、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保科 0834-3865505
监督电话:州人大机关纪检组 0834-3865586
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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