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攀枝花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攀枝花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2)

2015-09-09来源:本站采编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详细地址见《岗位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也可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到高校接受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一周内登录本人邮箱查询并电话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达到相关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0812-3335886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2-3355727,0812-3325158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附件:

附件1:攀枝花2015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攀枝花市2015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挂网版)

2015年9月9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