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9来源:本站采编
2.面试通知书的领取。进入面试人员,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由盐边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卫生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岗位 |
面试方式 |
面试分值 |
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 |
结构化面试 |
100分 |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结构化面试 |
100分 |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只考综合知识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体检由盐边县卫生局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报考者,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其总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报考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其总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核工作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工作由盐边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卫生局办公楼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拟聘用人员公告发出后1个月之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812— 8657444 (中共盐边县纪委监察局)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在本次招考的各个环节,若报考者已被其他地区正式聘用,取消其进入下一个招考环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若上述情形出现在面试环节,则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体检环节,则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考核环节,则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拟聘用阶段,则不再递补。
十一、本方案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QQ:800007382
政策咨询电话:0812—5250100(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8653225(盐边县卫生局)
13547610090 (盐边县广播电视台)
附件:附件:盐边县2015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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