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9来源:本站采编
五、体检
以报考者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招聘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体检由县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加测尿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相关参与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因素出现的空额,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六、考核
县委组织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核出现的缺额,经县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问题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由于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擅自调离盐源县,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须向对方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1万元)。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盐源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0834-6361222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9999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0834-6366483
附件:盐源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2015年8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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