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5来源:本站采编
(五)体检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的通知》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与公示。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后,由德阳市民政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后出具考察材料并作出是否考察合格的明确结论。
考察后,在德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dysmz.gov.cn/)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审批
聘用前,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六、日程安排
(一)2015年8月5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2015年8月24日—8月28日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2015年9月中下旬面试考核。
(四)体检、公示等具体事宜,面试考核后另行安排。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
德阳市民政局政工人事科,地址: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
(二)联系人及方式
德阳市民政局唐明军、肖攀同志:0838-2509065
附件:1.德阳市民政局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德阳市民政局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3.德阳市民政局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德阳市民政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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