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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2015年公开考调教研员(含特岗教师)公告(2)

2015-07-24来源:本站采编

(2)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加分清单一份。

(3)《泸州市纳溪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调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4)本人所在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统一在报名表中签批注明并签字盖章,不另提供证明(纳溪区内教师报考的可先报名参加考调,再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统一在报名表中签批注明并签字盖章,不另提供证明。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资格审查方式由纳溪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现场审查认定。

6.准考证的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完成报名手续后,即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及计分

1. 面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

面试地点:逸夫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 教研员和特岗教师招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现场抽签,审题3分钟,答题10分钟。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该考调职位。教研员和特岗岗位考调总分均为110分,其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业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业绩加分。

3. 报考条件及业绩加分在面试前通过纳溪区人社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和加分。

(三) 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果总分相等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名师(骨干教师)级别、职称级别、科研获奖等级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四)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区内教师可不参加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对拟调人员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书面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不接受电话举报(举报联系电话:0830-4282240,4282443)。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或借用手续,先办理教研员的调入,再办理特岗教师的调入。报考学科教研员岗位的,根据教培中心编制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办理1名正式调动手续,其余4名先办理借用手续,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办理调动手续。报考特岗教师岗位的,先办理借用手续,人事关系保留原学校。区外报考不能正式调入教培中心的,先正式调入区内学校,待教培中心有空缺编制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外区县考入的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二)本次考调岗位均属教培中心工作岗位,5年内不能调出教培中心,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并遵守纳溪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

(三)年龄和教龄年限计算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

(四)本公告由纳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考调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教育事业单位选调职位表

2:泸州市纳溪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调报名表

3:泸州市纳溪区公开考调教研员业绩计分方案

4:2015年考调教研员资格审查和加分申报表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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