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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招聘交通运政协管员和公安交通协警公告(2)

2015-07-24来源:本站采编

(三)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五)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见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及政审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安县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政审。

八、聘用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交通运政协管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安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统一办理;公安交通协管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办理,并报安县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备案。

九、管理使用办法

根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招聘人员由安县打击非法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在安县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大队正式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安县辖区内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十、工资福利待遇

临时协助执法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购买“五险一金”,由单位提供统一的制式服装。其它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二、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告。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三、本公告由安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0816-433629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0816-4336233

咨询电话:

安县人才服务中心:0816-4336112

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816-4339533

安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0816-4335393

2015年7月2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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