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6来源:本站采编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畜牧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830-8190784。
附件:1.泸县畜牧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主管 部门 |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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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人数 |
专 业 |
学 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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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 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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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畜牧 生产科教站 |
专业技术 |
1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畜牧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
全日制 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 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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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泸县畜牧局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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