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1来源:本站采编
2.资格审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
3.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面试分别按100分制记分。笔试以遴选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为依据进行出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以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以及遴选岗位所必备的知识进行,笔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组织考察情况占总成绩10%,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遴选职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意外,依次递补。由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纪检组及干部科组织考察政审。
5.体检。对经考察符合拟调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确定拟调人员。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7.公示。对拟调人员在广元新闻网、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8.试用及调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电话:3262448,3268918。
4.监督电话:326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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