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1来源:本站采编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7月10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15-18日上午8:30前登录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分别由市和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卫生公共知识》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和运用相关基本知识、医学基本知识、中医学基本知识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常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的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考点按职位所属地分别在市和区市县设置,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5年8月上旬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报考各区市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人员的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由市和各区市县分别在网上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接到通知后,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解除人事关系人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8月下旬,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报考区市县职位的由区市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职位的由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缴费收据(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分别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以及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有关网上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以及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有关网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由市和各区市县分别在网上公布。因笔试缺考、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面试名额达到招聘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分别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以及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有关网上公布。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负责考核的单位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报考各区市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由各区市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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