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30来源:本站采编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
(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由都江堰市人社局负责。
(三)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7月3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5年7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5年7月9日至7月1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岗位代码:01002,"支医"志愿者原服务单位);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岗位代码:01001,特岗教师原服务单位)。成绩(百分制)分别按照50: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依次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