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9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2张两寸免冠照片、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具有1年以上区县党委或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并且须经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市委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采取“现场提问作答”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市委农工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委农工委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委农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农工委(028)3816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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