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6来源:本站采编
对体检合格者,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属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
(五)公示
对考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
注:之后合同每年一签。
五、主要工作职责
1、配合消防警官工作;
2、收集完善上报辖区消防工作信息;
3、建立健全辖区单位防火档案;
4、配合做好辖区消防宣传工作;
六、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并统一交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七、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政策咨询电话:0817-7211119(仪陇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18990726678
附:报名表
2015年6月16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