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9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具体职位情况详见《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局2015年招聘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考核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原单位相关证明加盖鲜章)。
(5)高校毕业生及非在职人员须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并出具相关档案证明加盖鲜章)。
(6)社会在职人员报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7)本公告里年龄计算时间为: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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