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来源:本站采编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奖励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聘用审批表扫描件);
4.本人自荐书(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的扫描件)。
注:网上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六、资格审核
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6月24日在游仙区政务网(youxian.my.gov.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具体考试相关事宜。
七、考试
考试分为加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26日(加试),6月27日(面试)。报考人数比例超过5:1和特殊岗位(详见职位表)需要进行加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后,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无竞争性岗位,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比例岗位录取最低成绩。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教育系统人员采取专业授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对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九、调动(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调入人员,在游仙区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由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调动出现的空岗,可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结论递补一次。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三)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2272768(区纪委)
地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绵阳市游仙区委区政府办公区)
附件:1. 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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