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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2)

2015-06-01来源:本站采编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报名者审查结果直接通知本人;网络报名人员请于6月24日下午3点至5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到内江市委党校组织科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由内江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30%、实践考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20%。

(一)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时间定于6月25日上午9点至10点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参考书目:《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要点精解》。

(二)实践考试

1.实践考试时间定于6月26日上午9:00分开始,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实践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题目6月25日下午5:30分前通知),每名考生试讲时间40分钟(要求制作电子课件、使用普通话讲授)。

(三)面试

实践考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六、体检

体检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七、公示

经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

九、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三)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请报名时咨询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32-2025259

举报电话:0832-2050517

附件:中共内江市委党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登记表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

2015年5月1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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