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开考录机关工勤人员53名,经商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范围: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5年上半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及公开考录机关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5年6月3日)。
凡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考聘条件中对基层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按川组通〔2014〕58号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指报考人员至此次公招报名截止日期的当月,在以下区域内单位工作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视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2)所有乡镇及以下区域;(3)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
工作单位以法人证书所登记的地点为准(党政机关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军队转业干部在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时间和退役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其他省(市、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
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15年上半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及公开考录机关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5年 5月27日至6月3日( 6月3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
①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2023077)
②对《2015年上半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及公开考录机关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和考聘单位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2015年上半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及公开考录机关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5年 5月27 日至 6月4日( 6月4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规定时间内(6月4日截止到24:00时止)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5年6月5日(6月5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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