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2来源:本站采编
7.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招聘方式
考核办法按照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指导、监督。
1.面试方式为现场无学生试讲。由考生现场抽取课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课试讲。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四)体检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资中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资中县教育局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岗位选择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完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请留意资中教育网站。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面试成绩、体检、拟聘人员公示、选择岗位等一切事宜都在资中教育网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32-5515408 0832-5523071 0832-5608098(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5602436(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资中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岗位一览表
2.资中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报名登记表
3.资中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学科教师需求岗位规划表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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