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来源:本站采编
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5)如原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人事部门出具的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所在地教育部门书面同意;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征得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书面同意。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见《准考证》。
六、面试办法
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讲课内容为应聘者所报学科相应的初中、小学教材内容。如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江油市政务网、江油市人社局网公布。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布、江油市人社局网,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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