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1来源:本站采编
(二)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将上述所需材料电子文档以附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50162323@qq.com,邮件主题为:2015年考核招聘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1日下午17:30(以邮件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结束后,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将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站上公告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详见资格复审公告),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素养或专业知识。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招聘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综合考核成绩并列将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一)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人员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5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逾期未将本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复查和考察及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考察中,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参加该岗位考核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递补过程中成绩相同则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考察研究后确定递补人选。如参加该岗位考核的考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通过考察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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