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8来源:本站采编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黄水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治安巡逻查控力度,稳定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双流县黄水镇社区综治服务队派遣制工作人员4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双流县黄水镇社区综治服务队队员,共4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三)学历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18-40周岁(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
(五)身体条件: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及体能测试合格。
(六)技能条件:持有摩托车驾驶执照或C1及以上汽车驾驶执照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在镇、社区、村民小组担任职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人员身份及薪资待遇
1、所聘工作人员为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制员工。双流县黄水镇社区综治服务队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400元/月。转正后,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包含:基本工资12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办理五险。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黄水镇综合执法服务大队、各社区办公室。
报名流程: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和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招聘3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5日17:00。
五、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的综合测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询报名点。
(二)考试当日,考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如因考试当天弃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考试入围比例时,考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考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报考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若体检结果不符合用工单位标准,则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与报到
(一)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双流县黄水镇综合执法服务大队组织政审、考核,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双流县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双综治委[2010]10号)进行管理。
(三)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四)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录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最终解释权归双流县黄水镇综合执法服务大队所有
双流县黄水镇综合执法服务大队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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