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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5-05-08来源:本站采编

3.笔试。满分100分。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试用

市委农工委委务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差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委农工委顶岗试用6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市委农工委委务会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335854

监督电话:0826-2352781

附件: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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