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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集中比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动议人选公告(1)

2015-05-06来源:本站采编

为大力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切实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调整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规范选人用人“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和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集中比选一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动议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

此次集中比选共有51个职位,其中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职位9个,乡镇(街道)党政副职职位42个。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陆广元组工网党政网(http://74.14.4.6/)、互联网(http://www.gyzzb.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查询。

二、比选范围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选调生。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

3.市、县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培训班学员。

4.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比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动议人选,需年龄在35岁以下,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任主任科员1年以上;比选乡镇(街道)党政副职动议人选,需年龄在30岁以下,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副主任科员1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选调生、高层次人才、递进计划培训班学员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近3年内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5.国有企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正科级职位的需任管理岗位七级以上、报名副科级职位的需任管理岗位八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有企业报名人员应为相当职务层次人员。

6.对班子结构需要、专业性较强岗位或艰苦边远乡镇急需引进的,可按干部选任破格提拔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突破任职年限或工龄要求的,任现职时间或工作时间应当达到规定年限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7.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身体健康。

9.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10.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领导干部;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情况的。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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