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6来源:本站采编
为大力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切实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调整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规范选人用人“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和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集中比选一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动议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
此次集中比选共有51个职位,其中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职位9个,乡镇(街道)党政副职职位42个。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陆广元组工网党政网(http://74.14.4.6/)、互联网(http://www.gyzzb.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查询。
二、比选范围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选调生。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
3.市、县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培训班学员。
4.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比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动议人选,需年龄在35岁以下,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任主任科员1年以上;比选乡镇(街道)党政副职动议人选,需年龄在30岁以下,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副主任科员1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选调生、高层次人才、递进计划培训班学员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近3年内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5.国有企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正科级职位的需任管理岗位七级以上、报名副科级职位的需任管理岗位八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有企业报名人员应为相当职务层次人员。
6.对班子结构需要、专业性较强岗位或艰苦边远乡镇急需引进的,可按干部选任破格提拔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突破任职年限或工龄要求的,任现职时间或工作时间应当达到规定年限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7.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身体健康。
9.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10.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领导干部;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情况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