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遴选执法大队(分局)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遴选执法大队(分局)参公管理人员公告(2)

2015-04-24来源:本站采编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开考比例为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的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调减公开遴选名额。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100分计。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的1:2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5、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2678993

监督电话:0826-2336525、2155123

六、本公告内容由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遴选执法大队(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4月22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